
岳塘新闻网11月27日讯(通讯员:刘泽佳)以投资农业科技事业为名,承诺到期返还本金并给予高额利息,却是暗地里诱惑公众投资,从而到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这样的诱惑陷阱中老人需要警惕!近日,岳塘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被告人周某华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被告人吴某辉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周某华与湖南伟洲农林科技有限公司退赔被害人集资款3457240元。
2017年8月,被告人周某华在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成立了湖南伟洲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并于同年11月聘请被告人吴某辉为湘潭分公司总经理,负责管理经营湘潭分公司,同时通过聘请业务员,采用口口相传、发传单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宣称,以投资农业科技事业为名,承诺到期返还本金并给予投资者每月两分的月息诱惑公众投资,一年时间不到,该公司累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56万元,参与集资人数211人、集资次数344次,至案发时累计未归还本金371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涉案款项230万元;被告人周某华、吴某辉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华、吴某辉以签订借款合同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对两名被告人作出如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法官在此提醒大家,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切勿相信高额利息回报,特别是中老年人!同时,作为子女,要经常陪陪家里的老人,给他们更多的关爱,提醒他们远离诸如此类高收益、高回报的非法集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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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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